圓桌論壇:洗錢防制與實質受益人辨識之國際發展趨勢
2022-10-14一、時間: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 13:30 – 16:30 (線上:13:20登入)
二、方式:線上視訊進行
三、上線位址:https://www.acfetaiwan.com.tw/(線上課程於會前E-mail傳送連結,使用Webex軟體)
四、主協辦單位:
主辦單位: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
協辦單位:國立台北大學會計系
五、對象:本協會會員暨會計師、律師、企業中高管理階層、法務、稽核、財務及對舞弊防治與鑑識有興趣人士。
六、議程:

七、緣起:
透明,是防治舞弊的最佳守門員,如同陽光是最佳的防腐劑一般。倘最終受益的人得被揭露,攤在陽光下被檢視,洗錢將難以隱匿,舞弊的機會亦將大大降低。
法人,是自然人依法律創造出來的,它自己不會思考、不會行動;進行思考與行動的人是自然人,企業或組織若有好處,最終受益的人一定是自然人。但是,外界看到的行為人卻是法人,自然人藏身於法人之後,法人不透明就成為問題。
實質受益人,係擁有最終控制權益之自然人。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以下簡稱FATF)要求各國政府建立機制,掌握公司實質受益人的資料,並確保該資料係正確與及時,以防止法人淪為洗錢或資恐的工具。
我國為接軌國際防制洗錢,訂有「洗錢防制法」,要求金融機構確認客戶的身分,包括審查其實質受益人。在金融機構洗錢防制辦法下,實質受益人係指對客戶具最終控制權之自然人,所稱具控制權,係指持股超過25%的大股東。
另一方面,公司法於107年修訂時,為提升法人之透明度,增訂第22條之1:公司每年須向中央主管機關申報其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的大股東。
以上二項法規的規定不同:大股東的定義不同,須揭露的資訊亦不同。一個法規規定持股超過25%,另一個規定超過10%就是大股東,持股超過25%的股東數目少得多。須揭露的資訊亦不同,公司法只要求揭露上一層的股東,該股東縱為法人亦不須再揭露;洗錢防制辦法則要求層層揭露,至自然人現身為止。
今(111)年,我國第二次提出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的國家報告,八月,接受國際審查委員會的審查,審查委員Jullie Haggie表示台灣面臨的挑戰,包含:公司法仍須作出重大修正,才能揭開企業面紗,並建議建立實質受益人集中登記制度,供執法機關與民眾查詢。實質受益人之揭露在法規及國際的要求下,重要性將快速提升。
企業沒有揭露其擁有控制權之自然人股東,藏在厚厚面紗之後,不透明,可能影響商業的秩序、交易的公平,問題本來就嚴重,未來,又有洗錢防制評鑒、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等外部他律監督在侍,而辨認誰是實質受益人,是能夠揭露的先決條件,故本協會特舉辦本次論壇加以討論。
本協會邀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蔡佩玲副總經理及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江榮倫副總經理,帶領大家一起探討這議題。蔡佩玲副經總在洗錢防制方面具有國際經驗,江榮倫副總經理在國內實務的經驗豐富,期待您的參與。
八、費用:
(一)會員*:新台幣1,000;學生新台幣100元。
(二)非會員:新台幣1,500元;學生新台幣200元。
(*會員,指正式申請加入本協會,並繳納會費者。歡迎成為協會會員,立即享會員價。會員入會申請,請上協會網站, 網址: https://www.acfetaiwan.com.tw。)
(三)匯款資訊:台北富邦銀行中崙分行(012)
戶名: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
帳號:590-10-2026324
(報名費用匯款後,請E-mail、傳真或電話告知匯款帳號末4碼。並請於匯款單或轉帳附言欄,註明報名者姓名全名或其中二字,如,王美美或王O美,備便查考,謝謝。)
九、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即日起至111年10月12日17:00止,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二)上網報名(網址: https://www.acfetaiwan.com.tw)或填妥報名表(如附表)以電子郵件(secretary@acfetaiwan.com.tw)傳至本協會報名。
(三)報名時請詳填E-mail及聯絡電話,俾利設定上線及通知相關事宜。
(四)本次課程為線上直播進行。使用軟體為Webex,正式直播連結與密碼會以E-mail發送,請注意查收及詳閱Email內容。
十、持續進修(CPE)時數
(一)本會為經主管機關核可之內部稽核人員持續進修訓練機構,報名參加論壇之內部稽核人員人員依規定簽到及簽退(線上上課者,以全程露出上課頭像畫面,代替簽到、退)者,經測驗合格後核發3小時研習證明書,相關簽到、退紀錄及線上參與者出席情形錄影,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本課程可認列國際舞弊稽核師(CFE)之年度CPE時數3小時。
十、上課點名:
(一)現場上課:上課學員須完成簽到及簽退,離席超過課程時間1/3者,即視為缺課,不得參與考試及申請進修時數證明。
(二)線上上課:依主管機關要求,線上課程應確認係本人親自上課,並實施線上點名,點名方式如下:
1.上課學員請全程開啟裝置攝影鏡頭,並將鏡頭調整面對自己臉部,俾確認係本人全程參與課程。
2.課程開始前,請學員先更新上線名稱為報名時使用之中文全名,俾利點名。
3.本協會將紀錄各學員上線及離線時間,替代書面簽到及簽退。離線超過課程時間1/3者,即視為缺課,不得參與考試及申請進修時數證明。
十一、 課後評核(測驗):須向主管機關申報專業或持續進修時數者,依規定應通過測驗後,始得發給結業證明書。
線上上課:
1.參加測驗者,應簽署確係本人親自作答,且無其他人協助之聲明。
2.考試期間參加測試者請全程開啟裝置攝影鏡頭,並將鏡頭調整可見測驗者線上作答之畫面,俾確認係本人親自作答。未開啟鏡頭或不見親自線上作答畫面或中途有關閉鏡頭者,視為違規,將停止考試,並不得申請進修時數證明。
3.測驗方式採線上作答,本協會提供參加測試者試題網頁位址及專屬帳號,限定時間作答,答題完畢送出答案或考試時間結束,立即關閉考試畫面,將作答結果傳送評分。考試成績達70以上者,始通過測驗。
★本協會保留修改、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公告於本協會網站。
★配合防疫措施,現場與會者,請全程配戴口罩,謝謝。
社團法人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 敬邀
台灣舞弊防治與鑑識協會